美国永久居民(绿卡持有者)可自由进出美国;
移民局建议计划离境美国超过一年的绿卡持有者申请回美证;
持有回美证,但离境超过两年者,需要在返回美国之前,到当地的美领馆申请回美签证。一般来说,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超过一年(365天),并无法证明其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,可将视为放弃美国作为其永久居住地,绿卡可被收回。
短期的海外出境一般来说没有问题,但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时间在一年内,再次入境时海关/入境官员如果觉得绿卡持有者没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,也可收回绿卡。
法律分析:美国人想要移民中国的,除了需要遵守我国法律,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之外,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才可以申请在我国永久居留:在我国直接投资,连续三年投资稳固且纳税记录良好;早晚个担任副总经理、副厂长或副教授等职务或职称,已经连续任职满4年,且其中有三年以上的时间纳税记录良好的;为我国作出重大、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。法律依据:《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》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,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(一)在中国直接投资、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固且纳税记录良好的;(二)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、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、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,已连续任职满四年、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;(三)对中国有重大、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;(四)本款第一项、第二项、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;(五)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,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、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固生活保障和住所的;(六)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;(七)在境外无直系亲属,投靠境内直系亲属,且年满60周岁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、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固生活保障和住所的。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。
是可以的。。。但是选择美国优质项目需要综合评估,避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,区域中心的选择尤为重要,建议去专业机构先进行评估,推荐广州达成移民公司。
Copyright2025云汇企科技